近日,工信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非法牟利、夸大和虚假宣传、恶意诋毁攻击等网络乱象配资股票,提升涉汽车企业网络乱象处置质效,督促企业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全联车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曹鹤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市场保有量大幅激增,规范行业发展越来越迫切。“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健康发展,除了要持续落实‘油电同权’建立公平竞争环境外,还要注意‘浮夸风’的遏制。六部门联合整治行动,顺应行业发展需求,及时纠正乱象,将护航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宣传不可肆意而为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62.5万辆和96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3%和36.7%,呈快速增长态势。但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背后,网络乱象问题愈发凸显。
同济大学汽车产品战略与产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宁向《中国能源报》记者举例:“有的车企官方宣传的续航里程,因未基于实际驾驶中的真实工况测算,所以与实际使用时的续航存在差距。还有的车企在品牌营销传播中,将一些特殊场景的实验结果宣传为全面的场景结果,可能会以偏概全,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尤其对智能驾驶不能过度宣传。”王宁直言,“现阶段的智能驾驶本质上只是辅助人工驾驶的手段,绝无可能完全取代人工实现自动驾驶,相关宣传必须保持谨慎。不可将智能驾驶在特殊路况、特殊场景下的使用效果夸大,误导消费者认为其适用于所有路况,更不能宣传‘睡觉行驶’‘打电话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特别是部分消费者并不能很清晰地理解‘智能驾驶’与‘智能辅助驾驶’的概念,企业在宣传时绝不能肆意而为,必须将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存在虚假宣传,企业还将负有法律责任。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占领告诉《中国能源报》记者,若企业存在夸大汽车及动力电池性能、质量等宣传行为,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例如第二十八条(虚假广告定义)、第四条(广告真实性原则)、第十一条(数据引用规范)等。若经查实,企业需承担行政责任,如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相应罚款,情节严重可吊销营业执照;民事上需赔偿消费者损失,如“退一赔三”;若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如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相关规范持续完善
新能源汽车行业网络乱象的滋生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后果。曹鹤坦言,汽车及动力电池的技术进步具有复杂性,目前难以用精准标准对其性能、质量进行界定与衡量,这给部分不规范宣传留下空间。“加之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行业近年来发展速度迅猛,‘萝卜快了不洗泥’,激烈的市场竞争让一些企业为抢占市场份额,忽视宣传的真实性与规范性。”
监管缺位同样助长乱象。“相关准入标准早先虽有设立,但随着技术飞速革新,部分标准未及时更新,难以精准匹配行业发展现状。例如,在动力电池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关键指标上,新技术的涌现使得旧标准对产品质量与性能的衡量存在局限性。”曹鹤说。
“专项整治行动释放出积极信号,有助于推动市场从无序向理性有序健康发展,促进企业聚焦技术创新而非虚假宣传,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更清晰、准确的产品信息,从而做出更有针对性的购买决策。”王宁说。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此次专项行动,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今年4月召开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工作推进会强调,汽车生产企业要深刻领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的通知》要求,充分开展组合驾驶辅助测试验证,明确系统功能边界和安全响应措施,不得进行夸大和虚假宣传,严格履行告知义务,切实担负起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安全水平。另外还明确“组合驾驶辅助” 成为官方统一术语,取代此前汽车领域常用的“智能驾驶”“自动驾驶”等表述。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专项整治行动启动后,如何巩固整治成效、推动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如何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王宁认为,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从法律层面、行业自律以及协会的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综合考虑,确保长期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未来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不应仅依赖政府监管,而应通过法律和行业自律来规范企业行为,防止虚假宣传和恶意攻击,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考虑到消费者权益,赵占领提醒,消费者应留存购车合同、宣传资料、广告、销售承诺及沟通记录等证据,以证明虚假宣传行为。“当前消费者在维权时可能会遇到如举证责任分配不合理、维权成本高等障碍,建议未来优化举证责任分配,降低消费者举证难度;设立维权专项基金,补贴检测费用等;同时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为避免新能源汽车网络乱象反弹配资股票,赵占领建议,要在法律层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配套细则,明确网络水军、虚假测评、数据造假等行为的法律定性及量刑标准;二是建立企业信用体系与法律惩戒联动机制,如将网络乱象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违规企业限制政府项目申报、行业评优资格;三是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工信、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治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倡导合法、公平、诚信的竞争环境。”
广瑞网app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